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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1 15:51:25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4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报(8月1日至8月20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特别提醒:

  1. 个人信息填写时,建议尽量使用PC端登录注册,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模式。

2、按照国家政策,求职创业补贴要发放至社保卡上,部分学生申请时会自动弹出社保卡号,请务必提前将社保卡激活;没有社保卡的同学请提前办理社保卡,以免影响发放!

(二)系统审核(8月2日至8月31日)

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省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分别利用相应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库进行比对校验审核。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证明材料,只需打印申报表提交学校。

  • 人工审核(8月2日至8月31日)。

人工审核适用于申报过程中系统审核未通过, 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毕业生需要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系部进行人工审核。

(四)学生提交资料、系部审核

1、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定期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申报人员信息传达至系部,通过系统审核的学生仅需提供系统打印纸质申请表一份,并签字。

2、各系部审核

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收缴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行政楼207西);

(五)汇总审核并公示(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郑州市人社局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向各相关学校及时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及时拨付资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各系部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三)加强监督。各系部要对高校毕业生加强诚信教育,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杜绝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现象。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一经查实,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档案。

(四)材料存档。各系部要及时报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相关材料,相关申报材料将由学校交至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完毕后装订存档、保管备查。同时,要对申领发放情况建立实名台账,作为落实困难毕业生“一人一档一策”就业帮扶的举措记入有关档案台账。

 

联系电话:15836626466

联系人:祖老师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