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0 16:05:15 浏览量: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
2020年专业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郑州体育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4720,招生代码为6362。
学校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
第三条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创建于2020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层次主要为高职高专。学制三年,毕业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 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负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落实情况,科学、合
理地编制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上级教育主管 部门审批后报教育部备案。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将批准的招生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并通过正规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课程要求。
第十三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体育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体育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民 族传统体育、体育艺术表演、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在成绩过线前提下, 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按照 《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17号)》文件要求,我校各专业学费和住宿 费统一按照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
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住宿费 |
备注 |
武术系 |
670406 |
民族传统体育 |
3年 |
6800/年 |
1500/年 |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主管部门最终批复标准执行 |
体育艺术系 |
670407 |
体育艺术表演 |
3年 |
6800/年 |
1500/年 |
|
运动康复系 |
670409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3年 |
8800/年 |
1500/年 |
|
社会体育系 |
670410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3年 |
8800/年 |
1500/年 |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 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 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 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附:招生咨询电话:0371-55855777 13653866666
邮编:452470
学校网址:http://www.zhengzhout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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